2008年11月7日 星期五

王鴻祥教授演講 / M9710212 / M9710301 / M9710302 / M9710306

1.何謂概念(concept)?
王鴻祥教授認為concept≠idea
因為idea是從內心中而呈現的,並非外在的,是根據Sense Datum理論而來的。並且從三個角度去思考:心理學(Psychology)、邏輯(Logic)、設計(Design)。

在心理學中,concept並非具象,而是抽象的。例如『椅子』,並非我們用現在所存在的實體去思考,我們可以加以想像,像是四支腳的椅子,暗指『形式』已存在。
Concept若從心理層面來說,只是將特徵表現出來,並以功能為敘述的模式。
所以設計上要思考到1.改變功能的質 2.改變屬性的價值。

2.概念與邏輯
事實上,王鴻祥教授認為concept≠object,就邏輯來說concept是抽象而Object是具體的,概念則是意指一種“全稱”例如:實體是x,只要x是一張椅子,一定會有”坐”的承擔性affordance,由此得知concept無法和object畫上等號。

3.概念與知識
就設計而言起源是concept≠ Knowledge,Knowledge是構成concept以及判斷其真假時使用,可從concept通過消費者的檢驗,所以又變成一個Knowledge,了解原來具有此特徵的某物或整個概念是接受可以被消費者接受,就變成一個Knowledge,概念開始可能需要萃取一些知識,透過不斷的發展及屬性的修改,再配合專家與歷史的知識佐證與修正,而演化成最終個人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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