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日 星期五

潘為演講 / M10310101

本次演講者為GIDEA GROUP的總監潘為先生,與我們分享他在創意產業實際經驗中的想法。印象深刻的是他先問我們"你認為你是設計師嗎?"大多數人回答是,或者認為自己是"創作者",而講者則自詡為"品牌創業家"。覺得很有意思的是,自己認定的身分,會影響一個人的思考範疇與決策,甚至有的時候我們會被名詞所侷限,這次演講帶給我們再思考的機會,自己希望站在什麼樣的位置呢?講者想做的是設計商業模式,從一開始創業碰壁,與統一合作卻被打壓,卻也學到如何與客戶互動、學到如何在台灣市場操作,慢慢從視覺包裝轉為規劃更高層次的商業策略(品牌規劃)。
講者分享了《101 things I learned in business school》中的概念:賣家:材料成本+利潤=銷售價格,買家:材料成本+心理價值=銷售價格。而透過這幾年規劃經營品牌的經驗,他發現台灣產品最不足的就是心理價格,還是有很多人停留在以往的代工思維中,只想著如何壓低成本,卻忽略如何提高價值,其缺乏的正能夠創造心理價值的設計。這樣的環境也許困頓,但也是設計相關行業發揮的大好機會。
但創造心理價值也並非有好的設計產品就能夠完成,讓我收穫更大的是講者分享他在實務上的眉角。他不視客戶為客戶,而是未來的合作人,因為只有找到與自己志同道合的夥伴時,會想盡全力將事情做好,因為那不只是利益關係,而這樣的態度才會有好作品產生。和客戶合不合的來,影響作品很大,既然選擇客戶,選了就做到最好,"客戶"和"廠商"沒有辦法做出好作品,只有"合作夥伴可以"。不過講者也提到這樣的原則可能不適用於創業初期,也是透過努力提昇自身的能力與作品,也才能擁有足夠的高度和說話權去交一個好的合作夥伴吧。
另外品牌最重要的是如何溝通消費者,品牌理念要能讓消費者理解,否則只是在自言自語。而現代的消費者越來越聰明,選擇越來越多,我們在設計與規劃時不要小看消費者,而是尊重消費者。品牌、設計都有一個重點,就是理念的傳達,如何引發注意並產生對話。在這之中會講很多很多故事,去講述產品、品牌背後所代表的(心理)價值,但為什麼有些消費者買單有些則否?怎樣的故事行銷感動人?講者提到自己所做過的案子,如馬修嚴選、順發3C等等例子,他的答案是:真實。因為真實所以動人。我想一切都是環環相扣的吧,他的合作夥伴有真實而美好的理念和故事,於是他選擇這樣的人們作為合作夥伴,盡最大的努力將其妥當的傳達、開啟品牌與人們的對話。若非是感動自己的故事,怎麼去感動其他人呢?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