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3日 星期五

潘為總編 / D10010202

設計師的商業模式可能性 / 講者:潘為
2015/03/27

如何為自己定位?設計師的定義是什麼?潘為總編在一開始便拋出這個問題提供大家思考,對於此提問,我的回答是:「做一位創作者。」潘為總編再問:「對你來說,什麼是創作者?」我的想法是:「在生活中發現不同的觀點,進而藉由創作分享給他人。」每個人心中都有對於自己的定位,不論是做設計、藝術創作、文字寫作或是隨筆塗鴉,若能將「創作」融入生活之中,每件作品都可以有他的故事,重點是與他人「傳遞」和「分享」–也就是說什麼故事?

故事要能說得動人,就能創造一個更為豐富的消費者經驗,所謂品牌策略,就是找出一個品牌的優勢,加以塑造突顯。就像創造一個角色,品牌若是個人,他是什麼樣的人物?擁有什麼樣的個性和身份價值?從中加以取捨,找出角色重點。掌握此價值溝通的策略,進而發揮在視覺設計、網路及APP、工業設計、影片行銷上,以創造出商業行銷的可能成功模式。對於顧客來說,材料成本+心理價值=銷售價格。因此,公司要賺錢不能只思考如何在材料成本上創造利潤,而是應該著重創造心理價值的利潤;提供服務,不應只以產品本身作為考量,更要以消費者需求為考量。

從馬修嚴選到順發3C的案例探討,都是試著建立消費者對品牌的喜愛和尊重。價值的溝通和傳遞是否成功,端在於「說故事」的方式和技巧,而故事要能引起共鳴,關鍵即來自於是否從真實生活經驗取汲養分。喜愛產品、懷抱感謝之心,幫助好商品創造品牌價值,傳遞能感動人的故事,必能成為一位成功的品牌創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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