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提到文化性產品,它的條件似乎也包含了有意義 → 好用 → 好看,那為什麼我們到了文化村的藝品部總是興趣缺缺或壓力很大?我想是它設計條件的思考顛倒了。
你是好產品,但我不喜歡你。
文化性產品常常是背負者傳統五千年歷史厚重行囊又身懷絕技的小丑,我們會說這個產品十分有深度或是它的實用性真的很佳,卻很少讚美它讓人眼睛一亮因為它很好看。
馬克思先生在演講中提到了文化產品轉譯的必要性,但我仔細想了想,將我們的文化轉換的看的懂之前是不是應該將它轉換得好看。像有時候我們我們會不小心買了某國外設計師的仿冒品,當下我們不是因為它的背景或它的文化性而買下它,這些東西對我們來說僅在黑箱裡,吸引我們的就是那最單純的外表。
所以我覺得一個文化性商品在意義的的傳達上固然重要,但要如何適切的設計更是值得省思,並不是為了看的懂而削弱符碼的複雜性,可以反向操作先將意義層忘卻,致力將圖像化後的符碼美化吸引人的注意,反過來人們可以因為它的美感而想進一步的了解它的意義,這時對它的背景文化的了解會顯得更佳渴望和積極。
可以測量任何世界上的東西,只有美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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