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1月6日 星期四

王鴻祥教授演講 / M9710114

本次邀請到王鴻祥教授演講關於概念與設計的議題,他從三個層面去探討其觀點與異同處,包含了心理學Psychology、邏輯 Logic、設計 Design。
從心理學來看概念是一種抽象的idea,概念是心理的象徵或符號。從設計層面來看概念,設計者將腦中的知識加以詮釋之後而的到概念,但是其無法決定它的真實性、可行或不可行。換句話說,設計師腦中的知識,對於其所提出的概念,是無法馬上斷定其概念真實性(似有似無),這就稱之為概念CONCEPT。
Concept ≠ Knowledge;Concept ≠ Object;Concept ≠ Idea
而王鴻祥教授最後談到有關他對於設計教學的看法,他主要分為兩種部分:其一教學是從理論式、教條式的方法來教授,但其教學方法會較受限制,如教授設計方法、設計史等等…。其二是案例的學習、概念式的教學,透過實際的設計案例去教授設計,是以比較概念的方式而非是傳統教條式的刻板教法來進行授課,而其方式是比較難去教導所謂的設計,較無固定理論依據,但此方式的成效卻是比從理論式、教條式的方法來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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