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5日 星期五

高凱寧演講 / M10310113


  今天的講師高凱寧以「You are not “one”, but “the one”」為題來跟同學淺談品牌的概念,一開始以老師在法國蒙馬特和吳哥窟看到的棉球燈,來比較同樣的產品在擁有品牌及包裝後,便產生了不同的價值,而品牌不單單只有名稱和包裝而已,要能讓消費者熟知並願意掏錢來購買產品,還必須先讓消費者對於品牌產生好感,從品牌的命名、Logo、象徵物、口號及產品,都要能夠與消費者產生強烈的連結,讓消費者覺得該品牌所提供的屬性及利益是無法由其它競爭品牌中所獲得的,而這樣的類異點才能讓品牌從其它的競爭對手中脫穎而出。而品牌的價值主張必須是明確的,讓人馬上就能感受到並牢記,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就是一種對消費者的承諾,而精準的品牌定位和令人響往的類異點才能建構出強勢、獨特且令人喜愛的品牌聯想。設計師在設計產品時,不能只是聚焦在產品身上而己,應該要能將目光放大,去想像整個品牌要提供給消費者什麼樣的價值,才能夠精確的做出符合喜愛該品牌的消費者所期望的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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